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配合政府發放「振興三倍券」,台鐵局宣布從7月15日起開放使用三倍券,可購買台鐵局車票及商品,如一般個人票、團體票、TR-PASS票券、定期票、周遊券、單日郵輪式列車票、台鐵夢工場、台鐵便當本舖實體店面銷售之便當、商品及飲食類。
▼▲台鐵局提醒,使用紙本三倍券購買車票皆不得退票,但可以換票。(圖/台鐵局提供)
依據「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第8條規定,紙本三倍券的使用限制是「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台鐵局提醒,使用紙本三倍券購買車票皆「不得退票」,就算當筆交易僅部分金額使用三倍券支付,其餘現金支付,還是不能退票,但可以換票(換票不限制次數,且第一次換票免收手續費,第二次以上換票需收取手續費)。
台鐵局指出,已綁定數位三倍券的電子票證也比照現行乘車規定,回饋機制由電子票證公司轉請經濟部認定;信用卡及行動支付(Google Pay等)購票、退票無論是否綁定數位三倍券,都比照現行規定辦理,回饋機制係由發卡銀行及行動支付業者轉請經濟部認定。
另外,紙本三倍券不適用電子票證加值、超商及郵局代售車票付款、車站(車上)補票、鐵公路聯運票、行李暫存及包裹業務、Joint-Pass票券、自動售票機儲值卡、貨運業務、專列及客廳車等租用車廂、車上銷售便當、商品及飲食類等服務。
▲台鐵局提醒,使用紙本三倍券購買車票皆不得退票,但可以換票。(圖/台鐵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