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和時力高雄市議員林于凱、黃捷,一年多前控告前高雄縣長楊秋興的機要袁主民,利用關係並且透過人頭向台糖承租高雄地區的國有土地,取得建照、使用執照,再違法轉租,每年牟利上百萬元。對此被告袁主民為了捍衛自己的名譽提告黃國昌等3人並求償。民事部分今天宣判,袁主民請求賠償的1百萬元及登報道歉都被法院駁回。
▲黃國昌爆料楊秋興前機要袁主民,違法轉租台糖地牟暴利。(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黃國昌等人在2018年12月4日召開記者會,並在會場掛「只要後台夠硬有力,就可拿公地牟取暴利」之布條,爆料台糖公司一塊坐落高雄市鳳山區的國有地,被楊秋興的前機要袁主民與謝姓女友,利用吳姓人頭承租,取得建照、使用執照,再違法轉租,每年牟利上百萬元。
對此袁主民表示不滿,認為黃國昌是烏龍爆料,同時也為了捍衛名譽,到高雄地檢署去控告黃國昌和林于凱、黃捷等人,但雄檢在今年2月的時候,處分黃國昌等3人不起訴,袁主民於是另外提出民事告訴,求償1百萬元及登報道歉。
▲袁主民怒告黃國昌假爆料並求償百萬,遭法院駁回。(圖/資料照)
但此案經過法官審理後,發現吳姓人頭於在2005年承租該筆土地後,申請做室內桌球館及販賣部使用,也獲得高雄縣政府核發建照及使用執照,但實際上是做ktv及小吃店使用,確與核准之使用執照不符。在黃國昌爆料之後,台糖公司與高市府相關單位及黃捷至現場會勘,確認土地確有違法使用,台糖公司也將勘查記錄交給黃國昌國會辦公室,因此黃國昌等人,懷疑土地之承租涉有違法情事,乃意見表達之範疇,是可受公評之事,受言論自由保障,因此認定袁主民請求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