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新北一名屠姓男子因為欠下145萬的債務,被林姓債主關在新莊區一處的辦公室毆打,之後屠男趁隙逃脫,卻被林男與同夥的王姓男子、沈姓男子持開山刀追砍16刀致死。本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林男與沈男12年徒刑,王男11年徒刑,另一名共犯楊姓男子未參與殺人,僅限制屠男自由,依妨害自由罪判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借了屠男錢後,多次推討未果,2019年12月16日下午2時許,他夥同沈男到永和區找屠男談判,但屠男卻表示無法籌錢還款,使得林男大怒,當場恐嚇「如果籌不到錢,就別想回去」並命令沈男動私刑,隨後再把人押回新莊某辦公室囚禁,並找王男來幫忙看守,還約楊男來辦公室討論事情。
▲法官重判林、沈12年徒刑,王男11年徒刑。(圖/資料照片)
林男覺得屠男無意還款,就叫沈男與王男持油壓剪剪下屠男的手指,逼迫還錢。屠男卻趁隙逃脫,隨手抄起辦公桌上的小剪刀反擊,林男與楊男追上去與屠男扭打在地,過了不久林男大喊「把刀拿出來」,沈、王隨即拿著開山刀砍向屠男,直到屠男身中16刀,倒臥在地才罷手。
事後有民眾發現滿身是血的屠男,連忙叫救護車送他到醫院急救,但屠男仍因失血過多,宣告不治。新北地院審理時,林、沈、王3人否認殺人,沈男坦言有用刀殺人;王男則表示自己沒有持刀追砍,只有用手打人;林男則辯稱自己沒有傷害被害人。
對此法官勘驗事證後發現,屠男身負16刀中,有2刀傷及右胸和腹部,導致肺塌陷與血胸;其他14刀若未及時急救,也會失血過多致死,對此法官痛批3人手段兇殘,目無法紀,視他人生命如草芥,顯無尊重他人生命概念,惡性重大,重判林、沈12年徒刑,王男11年徒刑,而阻止屠男離開的楊男,則被判1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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