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家寧報導
桃園一名孫姓男子2016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年僅17歲的少女,向對方誆稱自己是八大行業性交易輔導員,但介紹工作前需要拍片「面試」,少女不疑有他,直到後來想斷聯繫,孫男卻以此威脅,少女憤而報案。針對此案,桃園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孫男應執行6年6月徒刑。
▲少女被孫男誆騙拍攝性愛片。(示意圖/攝影者Chiara Cremaschi, flickr CCLicense)
判決指出,孫男誆稱自己可以介紹工作機會,要求少女自拍影片面試,還得和他發生性關係,之後少女向孫男借錢,孫男則以身上只有2千元為由,要求她和他一起拍影片當作「借據」,並藉此去跟公司借錢,少女聽聞後便答應拍攝。
直到少女高三時,不想配合從事性交易,孫男竟以公司認定違約為由,害他得賠2萬元,少女聽聞後心軟,便答應以每次5千元代價和孫男發生性行為,且過程還得用手機拍攝,少女想斷開這段關係,但孫男卻拿出影片威脅,讓她憤而報案。
針對此案,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孫男利用少女年幼、判斷力尚未成熟,最終導致少女身心創傷,考量孫男已與少女及其法定代理人達成調解,犯後態度尚佳,審結判處孫男應執行6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