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53歲藝人張清芳和投資教父宋學仁近日終結15年婚姻,雖之前兩人發出聲明稿指稱,離婚的原因是因為無法克服雙方差異,但今(15)日週刊爆料,離婚的主因是因為張清芳覺得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且張清芳在5月時主動提告離婚,全案僅花半天就調解成立,最後張清芳只花500元就分得宋學仁約16億元的財產。
▲張清芳和宋學仁終結15年婚姻。(圖/翻攝自臉書)
據《鏡週刊》報導,張清芳認為在婚姻中失去自我,主動向法院提告離婚也要求分配財產,當天在法官調解下,兩人達成離婚及分配財產的共識,張清芳共可分得宋學仁約16億元財產,其中包括13億元現金及股票,和一棟價值3億元的豪宅。
▲外傳張清芳離婚後得宋學仁16億元財產。(圖/翻攝自臉書)
報導中也指出,張清芳提告離婚,依法要繳交1000元的調解費,調解成立後,可以退還500元,據悉,兩人調解離婚僅用半天的時間就調解成立,最後退還一半的費用,因此張清芳只花了500元就完成離婚,還分到宋學仁16億元的財產。知情人士透露,張清芳和宋學仁進法院前,就已談好良好條件,至於財產分配,則是由雙方律師花費比較多時間,在已事先擬定的清單上逐一確認後再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