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港版國安法的立場與因應,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日在例行記者會強調,「港版國安法」恐侵害在港的台灣民間團體、駐港機構及民眾權益,扼殺台港乃至兩岸正常交流。而傳出駐港代理處長高銘村工作簽證到期申請延簽,港府竟要求駐港代表處簽下「一中承諾書」,然而陸委會昨晚並未證實,僅表示香港「設置不必要障礙」。
▲林鄭月娥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於6月30日生效。(圖/翻攝自香港政府新聞網)
陳明通表示,我駐港機構是2011年與香港協商並換文成立的機構,從原本「中華旅行社」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主要在促進台港交流,港方應依照協議,確保我駐港機構不受政治力干擾。被問到將採取何種反制措施?他說,「要暫時保留,但要把這個態度拿出來。」他也指出,從「港版國安法」實施至今,我駐港機構還未受到干擾。不過我駐港代表已逾兩年無法履新,若港府持續拒發我方工作簽證,恐導致駐港人員越來越少,最後無人駐港。對此,陳明通表示,過去兩年無法派駐香港辦事處長,是因為香港在換文內容增加額外政治條件,我方不可能接受。
▲香港民眾發起白紙抗爭(圖/翻攝自立場新聞臉書)
「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曾要求我駐港機構提供涉港活動資料,陳明通強調,絕無可能提供,「港方若提出要求,沒有什麼好協商,就是斷然拒絕。」若有損害駐港機構權益的舉措,我方將採取必要、強力的反制措施。至於傳出港府竟要求駐港代表處簽下「一中承諾書」,陸委會並未證實,僅強調香港「設置不必要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