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第二監獄一名周姓受刑人因強盜案入監,日前與獄友發生衝突,被送進違規房,疑似不滿違規處份變重,竟趁不注意時脫離戒護路線,並持隨身原子筆攻擊戒護員,雖然短短3分鐘就被壓制,但已造成戒護員頭部撕裂傷濺血送醫,監所目前已展開調查,將考慮追究周男妨害公務等刑責。
▲周姓受刑人持原子筆攻擊戒護員,獄方考慮追究其公務刑責。(示意圖/翻攝pixabay)
根據《ETtoday》報導,《監獄行刑法》本月15日修正實施,受刑人在監所違規的處分程度有所變更,周男則在14日與獄友發生衝突,被送進違規房,周男自認因新法上路所以被加重處置,但戒護人員卻說明與新法無關,建議他循管道申訴,令他相當不滿。
23日上午近11時,周男趁著戒護員帶著他與另2名受刑人前往醫護室途中,突然脫離戒護視線,衝向戒護科辦公室尋找科長,但科長人並不在辦公室,周男當下與戒護員爆發衝突,拿出隨身攜帶的原子筆反抗,刺傷戒護員頭部、左手肘等處,造成撕裂傷濺血送醫,另2名受刑人則旁觀目睹一切。
獄方透露,目前周男作息與情緒已經平復,持續在違規房中,將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事發經過,因3名受刑人均脫離戒護視線,均將面臨處罰,另考慮追究周男妨害公務刑責,以確保戒護員工作尊嚴;至於原子筆是否被列為監所管制品,至今仍有許多爭議,先前也傳出法警以戒護為由,沒收謝姓毒犯身上原子筆,謝男提起行政訴訟後,台北地院判暫時保管原子筆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