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第一階段業審議完竣(圖/資料照)
文/蕭又安/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為解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規案,並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2020年5月12日第968次會議審決,決議請規劃單位於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並得視實際發展需要,分階段報請內政部核定後,再函請新北、桃園兩市政府分別依法公告發布實施。
預定2020年底完成第一階段發布實施
依據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將於2020年8月辦理公開展覽作業,並於林口、五股、龜山等3區公所舉辦說明會,預定2020年9月完成第一階段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作業,預計今年底前完成公告發布實施,據以執行。
第二階段繼續辦理審議作業
目前彙整尚未審竣之公民或團體陳情案件迄今共26件,預定2020年8月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持續審議,預定明年中完成第二階段審議作業。
通盤檢討預期成果
一、檢討變更不必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促使有限之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發揮效能並減少民怨。
二、透過政府公辦整體開發方式取得興闢仍有需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以提升都市居民生活環境品質,並減輕政府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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