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郁雯、洪淑珠、連冠智、邱紹揚/高雄報導
政府補助社福團體,支付社工員薪水,沒想到位在高雄的晚晴婦女協會,卻被踢爆每個月5日領薪日,會塞給社工小紙條,要求他們到銀行匯款,把部分薪水回捐給協會,理由是要繳教育費。有6名社工員繳了一年半的部分薪水,金額達到17萬元以上,其中一名單親媽媽有孩子要養,一個月實領薪水不到3萬元、不願意回捐,還被嗆聲「那就做到年底離職」。求證晚晴協會,以主管開會不在、無法多做說明為由不回應。社會局介入調查,要求晚晴把社工薪資全數歸還,否則將開罰懲處。
▲社工員回捐薪水收據。
控訴社工員:「這個月回捐這部分,回捐完之後她會開一張這樣的收據給我們。」
單親媽媽擔任社工員,拿出協會硬塞的小紙條,每月5日領薪水,會計就會要她根據紙條的金額到銀行匯款,把部分的薪水回捐給協會。
控訴社工員:「她說因為你從來沒做過,所以你必須付出一些費用,是教育費。」
▲控訴社工員連年終獎金都回捐。
指控協會不樂之捐,從紙條日期來看,108年12月5日要捐回6千多元,109年一月捐4千多元,不僅如此,就連年終獎金10日發,也要她掏出來,一個月扣下來實領不到3萬元,反應不想捐,還被嗆聲要她年底走人。
控訴社工員:「我那時候真的很害怕,我怕我提出來之後,我的工作會不保,她一直跟我說,我們做社工是個助人的行業,什麼事情都不要計較,可是我們社工也要吃飯啊!」
高市社工工會秘書長郭志男:「薪資回捐不只拿著社工的錢,對社工身心靈造成很大傷害。」
社工協會幫討公道,而遭控訴的民間社福團體,就是位在高雄的晚晴協會。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人員:「主管現在在開會。」
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協會必須要在30日內,把所有捐款全數要還當事人。」
▲社工員薪水回捐總數多達17萬9千多元。
社會局介入調查,一年半來有6名社工員有薪水回捐狀況,分別捐出1千元到5萬多元不等薪水,總數多達17萬9千多元。政府補助出錢,委託晚晴聘請社工員,沒想到協會要求她們每個月回捐,先不管自願或非自願,社會局要求晚晴協會返還,否則將重罰。(李依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