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2歲李姓男子今年2月返台後,多次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桃園市衛生局依法重罰100萬元,因未清繳而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因屢傳不到案,昨(28)上午將人拘提到案,但他仍拒不繳款,執行官已向桃園地院聲請裁准管收3個月,昨晚已解送至管收所,成為全國違反居家檢疫拒繳罰金被管收首例。
▲桃園分署昨日上午拘獲李男(左二)。(圖/翻攝畫面)
今年2月29日,李男從中國廈門入境返台,應配合居家檢疫規定至3月15日解除,但他卻多次擅離住處趴趴走,經桃園警方查獲,衛生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裁罰最高金額100萬元,行政裁處書已於3月13日合法送達。李男雖提起訴願,但因未於期限內繳清罰緩,今年4月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受理後,先執行李男的新資及銀行存款債權,但僅徵收2737元,因李男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因此通知其居住在新北市八里區的父母出面處理,但李母卻聲稱,他鮮少與家人聯繫。
桃園分署多次通知李男到案,但他卻置之不理,執行官前往其提出訴願所留下的住所查訪,也並未碰到他,而李男還反打電話回嗆「我不會去,也不想繳,隨便你們」,因此依法聲請桃園地院裁准居提,一個月內4度前往拘提,總算在昨日上午,總算將準備出門上工的李男拘獲。
李男拒報告銀行資金及實際住所,堅持要等到訴願結果出爐,再繳納罰緩。桃園分署昨日下午聲請桃園地院管收李男,案經法官勘驗具體事證後,發現李男手機慣用iPhone 11、每月電信費達900元、近4個月來出國2次,而他在居家檢疫前12天,其銀行曾匯入33筆款項,合計為109萬元,因此認定其顯有逃匿之虞事,准予管收3個月。
桃園分署呼籲,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裁罰之民眾,儘速自動繳清罰鍰,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得向桃園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被強力執行,義務人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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