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一家四口在外租屋,同住的還有另一對許姓兄弟檔,媽媽以及同居男友住在樓上,樓下則是許姓兄弟以及女童以及女童弟弟居住,沒想到許弟竟然對女童伸出狼爪,藉故帶著女童外出買東西,在車上逼女童口交、脫掉褲子性侵得逞,事後帶女童吃甜不辣,再給她50元打發她。回家後鄰居發現女童有異,追問後整起性侵案因此曝光。
▲惡狼性侵女童後,以甜不辣以及50元打發女童遭判刑。(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整起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份,40多歲的許弟看見女童獨自看電視,開口詢問:「要不要出去買東西」?接著把女童帶出門後,在車上強逼女童口交並脫掉她衣服性侵得逞。完事後許弟帶著女童去吃甜不辣,還塞給她50元當成封口費。當晚女童回家後,行為舉止怪怪的,鄰居追問下,才驚覺女童遭到性侵。
法官審理後,根據監視器畫面,確認許弟把女童載到公園,車子停靠在該地靜止20分鐘,女童下體也有撕裂傷,但許弟仍不認性侵,辯稱當晚下大雨,自己有叫女童不要出門,女童堅持要跟著他,但這樣的說法,法官並不採信。痛批許弟為滿足一時性慾,見女童年幼可欺,對女童強制性交,罔顧女童身心發展健全,又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因此判他有期徒刑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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