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捲入震撼全台的立委集體收賄案,對此,國民黨主席江啟臣今(4)日接受專訪時宣告,絕不護短,「依照黨紀,違法貪污治罪條例,一審有罪停權、二審有罪開除黨籍」。此外,江啟臣也透露,自己從未遇過財團送錢的情況,但確有財團曾透過中間人幫忙關心特定案件或想爭取個案。
▲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捲入收賄疑雲。(圖/資料照)
針對藍委陷入收賄風暴一事,江啟臣今日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痛批,「收賄的事情人民不會接受,更何況他們是民代。」
江啟臣表示,「我絕對不會護短,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國家有法律,政黨有黨紀。依照現在的黨紀,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一審判決有罪停權、二審有罪開除黨籍。這次因為涉及到立委,受到各界關注,國民黨要展現反貪腐的決心,因此只要羈押就馬上停權。」
▲ 江啟臣表示,一審有罪停權、二審有罪開除。(圖/資料照)
江啟臣認為,「這樣的案件,最後需要的是司法的真相,那才是真正的重點,人民希望的是毋枉毋縱,徹查到底。作為政黨當然要表達反貪腐的決心與態度,甚至在未來的提名上要更嚴謹,避免再發生類似狀況。」
此外,涉嫌賄賂的李恆隆堅持借貸關係,江啟臣對此反駁,「政治獻金就是政治獻金,只有在開獻金專戶後到選舉投票前一天才可以收,而且每一條都要申報,如何花也要申報,凡是政治獻金都要申報,因此相關說法不通,重點是有無對價關係。」
▲ 廖國棟被檢調人員跟監拍下親自收取賄款,但他否認,強調只是「借款」。(圖/記者楊佩琪攝)
震撼全台的立委集體收賄案,台北地方法院在經過馬拉松式2天1夜開羈押庭後,截至3日晚間7點多,剩下立委廖國棟及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尚未訊問完畢。庭訊時,傳出廖國棟的辦公室主任丁復華相當激動,強調自己有孩子,絕對不會逃亡。而廖國棟則否認收賄,並透過律師表示「一切合憲合法」。
檢調追查,廖國棟收取的賄款約800萬餘元,分3次收取,每次分別是300萬、300萬及200萬元,都是親自從白手套郭克銘的手中接下。2019年12月18日,廖國棟參加由新加坡天義公司委託東吳大學法學院召開的「公司法適用爭議 鑑定公廳會」,同月底就被檢調跟監拍到,在某棟大樓內,親自向郭克銘收取裝有200萬現金的紙袋。
其實不僅廖國棟否認犯案,包括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和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都否認收賄,且口徑一致表示都是借款,和李恆隆間都是「借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