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56歲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黃永昌,涉嫌利用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費,自2009年至今粗估詐領金額高達2000萬元,用來支付自己保全公司員工薪水,案經檢調漏夜偵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黃永昌夫婦聲押,法院裁定黃永昌收押禁見,而黃妻則以50萬元交保。
助理補助費由議會編列預算支付,屬於公費範圍,近年傳出多名議員詐領補助案,而黃永昌為新北市第7選區(土城、樹林、三峽、鶯歌)第三屆市議員,從2005年當選連任至今,已擔任4屆議員。近日檢調接獲檢舉,指黃永昌自2009年至2020年止,涉嫌以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金額初估約2000萬元。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涉詐領2千萬助理補助費。(圖/翻攝新北市議會網站)
新北地檢署4日發動搜索,兵分16路前往住處、服務處及私人公司等地點蒐證,並約談黃永昌及妻子張淑玲等12人到案,訊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押黃永昌夫妻,相關人士則分別以3萬至5萬元交保。
經查發現,黃永昌詐領補助款項,疑有部分轉匯到妻子帳戶,用於私人開銷,另一部分則用於支付個人所經營的保全公司員工薪水,因此認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至於詳細金流與確切詐領金額,有待後續進一步釐清。
新北地院昨日開庭時,考量確有串證之虞,因而將黃永昌裁定收押禁見,而妻子張淑玲則以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而黃永昌面對媒體鏡頭時,喊冤「我都沒有拿到錢,錢都到助理那邊去了」、「我感到很委屈」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