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未讓行人?她挨罰2000元氣炸 警一看卻結局逆轉

記者廖宜德、潘俐雯/雲林報導

真的不服氣!雲林一名女駕駛上個月開車行經斗六市區一處無號誌燈路口,被人拍下影像檢舉「不暫停讓行人通過」收到2000元罰單,但她一看檢舉照片當場傻眼,因為行人站在斑馬線上第一道白線上,看起來像要過馬路但離車子有3公尺,覺得被罰的莫名其妙,警方看了照片後認為罰單確實有爭議,在收到車主申訴後將考慮撤銷罰單。

▲民眾收到罰單檢舉照片覺得很傻眼。(圖/翻攝自斗六人靠北爆料公社)

雲林斗六市區這一處無號誌路口,行人穿越馬路停、看、聽。

民眾:「我的話會等到比較沒有車再走,(比較安全對不對?)對!」

▲遭檢舉車輛和行人人車距離明顯超過3公尺。(圖/翻攝自斗六人靠北爆料公社)

不過上個月有一名女駕駛開車行經這裡,卻收到一張2000元罰單,檢舉人拍下影像白車開到斑馬線上,對向站著一名行人看起來要過馬路但還沒過,沒想到被認定「未暫停讓行人通過」遭挨罰,她不服氣,行人明明離車子還有一大段距離,氣得將罰單PO網分享,網友更直言說這樣檢舉也可以成立,太扯了!

▲連網友也覺得不可思議「這樣的檢舉也可以成立」!(圖/翻攝自斗六人靠北爆料公社)

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李仁:「所謂未禮讓行人,在我們裁罰判例裡面是要讓一個車道,或者是3公尺。」

這張罰單引發臉書熱議,警方出面說明,照片中的白車在左側,行人站對向雙方距離明顯超過3公尺,雖然法規沒開罰距離,但參考監理站的判例定出3公尺範圍,罰單明顯有爭議。

▲民眾若對罰單有疑慮可以向監理站檢舉。

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李仁:「當事人可以向監理站來檢舉,我們會考慮針對這一件做撤銷。」

重回被開罰單地點,雲林斗六市莊敬路與利民街口經常發生車禍,女駕駛明明跟行人保持3公尺以上,明顯人車距離遠,斗六警分局經內部研議考慮在當事人申訴後撤銷這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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