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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庭內「喝酒實測」他200CC吞下醉慘…檢認定沒酒駕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繆姓男子,去年底駕駛小貨車與民眾發生車禍,他被警方測出酒測值0.47遭送辦,繆男堅稱沒酒駕,隔14個小時去醫院抽血檢驗,卻無酒精反應,檢方為釐清真相,罕見的讓繆男在偵查庭喝威士忌實際測試,繆男200CC威士忌下肚後昏睡,檢方間隔14小時再對繆男抽血,酒精濃度0.37,檢方最後發現是操作酒測儀器時未歸零而導致誤判,因此予以繆男不起訴處分。

▲檢方認定員警未先將酒測儀器歸零導致誤判,因此予以繆男不起訴處分。(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不起訴書指出,去年12月5日深夜11時許,27歲繆男與莊姓汽車駕駛在台北市汀洲路與惠安街口發生車禍,警方對2人酒測,莊男酒測值為0,繆男則高達0.47,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繆男覺得自己沒喝酒卻被法辦很冤枉,隔天下午1時許交保後,隨即到醫院抽血,證明酒精濃度是0。

檢方收到謬男醫院檢驗報告後,函詢醫院「如前一晚酒測值高達0.47,隔天有無可能無酒精反應」,以及「是否有解酒藥可加速人體在14小時內代謝酒精」,院方回函指「沒有藥物可達成完全代謝」。

警方為了釐清真相,罕見的傳喚繆男在偵查庭內進行實測,繆男從上午9點開始喝威士忌,過程全程錄影,並找來案發當天幫繆男酒測的同一警員,使用當天的酒測器對繆男進行酒測。

2個小時後,繆男測出酒測值0.58,但此時繆男已呈現泥醉狀態,全程約喝了200CC威士忌,為了確切了解謬男精代謝速度,檢察官讓繆男在偵查庭休息14小時後,再到醫院抽血檢測,測出酒精濃度0.37毫克,顯示繆男並無異於常人的酒精代謝能力,當天酒測值並不可信。

檢察官在實測中發現,繆男在喝了第1口酒,酒測濃度竟然已經達到0.47,當庭請警員將儀器歸零,半小時後重測只剩下0.02,且只要員警沒有將儀器重新歸零,下一次使用酒測器就會得到0.47毫克的結果,推測當時對繆男進行酒測,可能就是因為對莊姓駕駛酒測後,沒有將儀器歸零,導致錯誤結果,因此予以繆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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