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施姓武術教練性侵年僅15歲的少女,且強行拍攝影片,逼迫對方對鏡頭說「我最騷我最欠×」,行徑極度惡劣,導致少女身心靈皆蒙受極大傷害。被害少女及父母事後提告並求償精神撫慰金,士林地院宣判,施男性侵行為情節重大,強制性交判4年10月、強暴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7年8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另應賠償少女及其父母270萬。
▲台北一名施姓武術教練性侵未成年少女,判賠270萬元。(圖/Pixabay)
調查指出,施男得知少女性傾向為女性,但利用社群網站假帳號扮演女高職生,再將少女約到飯店開房,在對方月經來潮下以蠻力性侵得逞,並逼迫少女錄影、對鏡頭說出「我最騷我最欠×」等語。少女因此情緒崩潰,必須長期至醫院就醫,醫療費高達870萬元。
法院判決,施男性侵未成年少女情節重大,強制性交罪判4年10月、強暴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7年8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另應賠償少女及其父母270萬。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