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基隆市一名李姓男子,在今年3月因為被通緝,而遭林姓警員攔下盤查,沒想到李男卻在準備蹲下時,趁機使出右鉤拳攻擊林警下體,造成他陰莖挫傷、陰囊腫脹瘀血。最終在支援警力合力制伏下,李男才終於被逮。基隆地院最終依妨害公務,判林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警察在盤查通緝犯時,遭對方趁機攻擊下體。(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中指出,今年3月10日,李男因為自身被通緝,而被林警要求蹲下並接受盤查,誰也沒料到,當林警在使用無線電呼叫支援時,李男竟使出一記「右鉤拳」,一拳命中林警下體。當下林警雖然非常疼痛,但仍然拉著李男不放,兩人便扭打成一團,兩名支援警力到場後,在合力壓制下,順利逮捕李男。
李男在落網後,仍否認自己有攻擊林警的行為,辯稱當時林警先壓到他的腳,因為疼痛想移開,林警以為他要逃跑並壓制,自己的手根本沒辦法動,更不用說出手攻擊。但林警在驗傷後,確認在陰莖龜頭部位挫傷,左側陰囊腫脹及瘀血5公分等傷害。
其實李男早已在107年,就曾因喝下含酒精的提神飲料開車,被警方攔下盤查,李男不顧停車命令,仍然想踩油門逃離,隨即被員警制止,當時就已經被法官依妨害公務判2月徒刑。基隆地院審理時,李男卻態度轉變,改口坦承犯行,並且和林警達成和解,當庭賠償,因此法官最終依妨害公務罪,判李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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