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與家人養了3隻毛小孩,卻在搬家時棄養,1個月後,房東進屋查看,發現3隻毛小孩2隻被活活餓死,剩下1隻也奄奄一息。士林地方日前判決,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林男拘役55天,緩刑2年,需繳交公庫5萬元,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林男搬家,卻棄養3隻毛小孩,導致其中2隻小狗活活被餓死,倖存1隻也懨懨一息。(圖/翻攝畫面)
根據判決,林男於2017年間在新北市淡水租屋,與家人一起養了3隻小狗。2018年9月間,林男疑因債務問題與家人搬走,因無力飼養3隻毛小孩,將3隻小狗通通留下,委託一名陳姓友人代為照顧。未料,陳姓友人根本也沒去看過3隻小狗,且多次告知林男「腳受傷」無法前往。就在林男搬走後約1個月,房東入內察看,才發現2隻小狗已經因為飢餓死亡,倖存的小狗也已奄奄一息,嚴重營養不良。
法官認為,林男搬走根本也沒有打算回來,導致3隻小狗沒有食物、飲水,最後死亡是最主要原因,但因林男沒有主觀上宰殺意圖或行為,為一時失慮,考量其坦承犯行,因此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至重要器官喪失功能罪,判處林男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繳交國庫5萬元,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