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台裔球星林書豪,今(19)日晚間被證實已經拿到我國護照,等同於取得我國台灣國籍,掀起網友熱烈討論,其中,就有人質疑林書豪是否要服兵役?內政部表示,林書豪要享國民權利的同時,也必須盡到國民義務責任。
▲林書豪是否要當兵?內政部回應了。(圖/翻攝自推特)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內政部表示,依據國籍法、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未在台灣出生的林書豪屬於「無戶籍國民」,若要申請在台居留,可能的適用資格為兩種方式:第一,對國家、社會有特殊貢獻,或為台灣所需的高級專業人才;第二,持我國護照入國,在台合法連續停留7年以上,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者。
內政部解釋,若林書豪符合上述資格其中之一,就可準備相應文件到移民署申請「在台居留」,受審通過後正式初次設籍,成為在台「有戶籍國民」並取得「身份證」。
但享有國民權利也必須盡國民義務,今年31歲的林書豪入籍我國後,仍需服兵役。據憲法及兵役法規定,我國年滿18歲的男子,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那年的12月31日除役,期間稱為役齡男子,並有履行兵役的義務,另外,兵役法第36條也規定,「歸化」為我國國籍者,應補行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