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沛儀/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吳姓計程車司機前年經過佳瑪生活館南崁店,他跨過店家設置在廣場的鐵鍊時,腳不慎被勾住,頭朝下摔倒因而重傷,導致日後他生活無法自理。現在法院依業務過失致人重傷罪,判陳姓店長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吳男被生活百貨前方廣場鐵鍊絆倒,如今插管維生。(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吳男於2018年5月4日行經該生活百貨時,本想跨過廣場設置的鐵鍊,卻一個不察被勾住絆倒,當下頭部著地重摔,雖然馬上送醫治療,但因他後韌帶骨化症合併脊髓損傷,如今需長期仰賴呼吸器及鼻胃管餵食維生,日常生活已沒有辦法自行打理,而該店店長也被法院判5個月徒刑。
對於判決,陳姓店長十分不滿,他稱前方的廣場是店的維護區塊,為避免機車停放亂象,於2012年10月至11月間,在前方廣場設置ㄇ型欄杆、鐵鍊及短柱狀欄杆等設施。雖然該地有設置障礙物,但周遭也都有其他供人通行的地方,認為是被害人「明知道有鐵鍊的存在,卻仍堅持從上方跨越才會跌倒」,否認有任何過失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