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藝人徐乃麟又挨告,這次因為澄清「假賣屋真詐財」案,召開記者會公布豪宅買家個資,遭買家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徐乃麟是為釐清事實,符合個資法特定利用目的範圍,沒有侵害他人之意,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徐乃麟開記者會澄清沒有「假賣房真詐財」,卻又挨告違反個資法,公布買家資料。(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影)
檢方追查,一蔡姓建商2019年間爆料,因要購買徐乃麟名下一豪宅當資產到中國申請開公司,但最後房產不僅未點交,還被拿去設定為抵押品,因此對徐乃麟提告詐欺。
對此徐乃麟召開記者會,拿出買家的資料、房屋買賣契約等,澄清他以低價賣房,但向對方催促房款不成,才將房子登記回自己名下。至於相關抵押設定,都是經過雙方同意。
檢方認為,蔡男指控徐乃麟詐欺部分已獲不起訴,而徐乃麟身為公眾人物,以公布文件資料來澄清、捍衛自身名譽,並非出於刻意損害他人利益,因此不構成違反個資法要件,給予徐乃麟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