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朱世凱報導
日本政府為了避免黃牛氾濫,因此去(2019)年6月14日正式公布《入場券不正當轉賣禁止法》(チケット不正転売禁止法)。住在北海道札幌市的24歲托兒所女教師,就因為在去年6月至9月間,試圖轉售傑尼斯旗下的偶像團體「嵐」(ARASHI)演唱會門票,昨(27)日遭大阪地方法院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3年緩刑及罰款30萬日圓(約新台幣8.4萬元)。
▲日本24歲托兒所女教師因為轉售演唱會門票遭到判刑。(示意圖/Pixabay)
絕大數的日本演唱會都採抽籤制,想搶人氣歌手的門票可謂難如登天,就算幸運抽中也沒辦法保證座位符合自己預期,也因此出現不少黃牛或粉絲高價轉售票券。為了預防票券轉售,日本許多表演都改為電子票券入場,抽籤時也必須綁定手機。
▲傑尼斯天團「ARASHI嵐」人氣相當火爆。(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據了解,「嵐」的演唱會除了實名認證外,還加碼使用「人臉認證」系統,粉絲要抽籤搶票時,得先上傳證件照,方便入場時用機器掃描臉部,沒想到還是有粉絲想靠轉賣票券大賺一筆。一名女教師因違反了門票的不當轉售法,還偽造身份文件,遭到法院重判,也成為首位觸犯《入場券不正當轉賣禁止法》的罪犯。
▲「嵐」的演唱會除了實名認證外,還加碼使用「人臉認證」系統。(圖/翻攝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