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
桃園客運日前遭爆料,駕駛班表違反規定,單日竟長達16小時,桃客業者還要求全日班駕駛攜帶2個用來識別身分、紀錄行車動態的USB,以此規避法令把關。對此,公路總局今天開鍘,重罰業者220.5萬元。
▲桃園客運遭重罰。(圖/翻攝自桃園客運官網)
公路總局表示,有關桃園客運駕駛超時工作及造假案,公路總局於昨29日已責成新竹區監理所立即啓動無預警派員至客運公司進行駕駛工時查核,並查獲245件異常使用駕駛人USB違規案件,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從重處罰,罰新台幣220萬5000元整;另查並無所稱監理人員通知桃園客運的情事。
桃園客運有市區公車路線193條,公路客運8條,該公司駕駛係採混合調度。這次發現公路客運駕駛使用市區公車駕駛USB,確實有未善盡管理人的責任,新竹區監理所除依規定處分外,已責令該公司立即改善,並要求該公司提出完整改善計畫。
公路總局並表示,對於客運駕駛員駕駛時間應符合法令規定的要求至為重視,除按季召開檢討會議外,自108年起即已要求各區監理所於路檢聯稽或至各客運場站查核時加強駕駛人身分比對,如經確認與上傳至動態系統之資料不一致者,應要求立即改正並對該公司依法處罰,迄今已查獲26件。同時為防制類此情事亦將積極協調地方政府進行雙向勾稽,以強化查核機制,維護行車安全與乘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