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1個月路口大執法 5大違規最高罰2萬「行人也要罰」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

行人路口事故平均每日24件,交通部與內政部聯合宣誓,今日9月1日起加強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交通部長林佳龍、內政部長徐國勇、警政署長陳家欽共同啟動展開為期1個月的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並透過實際情境呼籲汽機車與行人都應遵守規則,共同維護路口交通安全。

▲交通部與內政部聯合宣誓今起路口大執法。(圖/記者陳宜加攝影)

依據交通部統計,國內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108年2865人、較107年增加85人,其中有6成發生於路口,顯見應針對路口交通事故優先防制。而近年行人死亡人數由106年381人增加至108年458人,其中在交叉路口行人死亡人數由106年179人增加至108年209人,死傷件數由7629件增加至8862件,目前平均每日則有24件路口行人死傷事故,更顯示加強路口行人安全刻不容緩。

林佳龍表示,每個數字的背後都承載著難以量計的遺憾和悲痛,因此,除了痛心,更須下定决心、有所作為。為加強事故防制,日前交通部針對道路設計規範、前瞻基礎建設補助、罰則與執法、宣導等面向所提出之7項方案均已在進行,其中「路口停讓行人的加強執法」與內政部已有高度共識可以率先啟動,回應社會期待。

執法5大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希望強化國人對路口安全的意識。

交通部與內政部再次呼籲,路口安全大執法係為導正用路行為,建立「路口停讓」及「以人為本」的交通文化,尤其汽機車行至路口應遵守「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的步驟,即路口遇行人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而行人亦應遵守號誌規定並走行人穿越道等,共同維護路口交通安全與秩序。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可以處以1200至7200元罰鍰;車輛違規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以罰1200至72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依情節可以罰600至5400元。

至於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穿線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可以處以3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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