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人妻不堪遭丈夫長期言語搜擾,包括若不肯上床,就被威脅「把妳綁起來,刺進去」,「告我強姦呀」等語。而她因子宮肌腺瘤住院開刀,丈夫不但從未到院照顧,出院後還要她趕快找工作。法官認為,訴訟期間,該名丈夫根本也無意積極改善婚姻關係,因此判准雙方離婚,全案可上訴。
▲人妻受不了丈夫言語暴力、羞辱,決定分居並提起離婚訴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人妻的指控,她與丈夫於2017年2月間結婚,一開始好好的,慢慢卻發現丈夫經常情緒失控,會突然暴怒、砸東西,出言羞辱她。之後她罹患子宮肌腺瘤住院開刀,丈夫也一次都沒到院照顧,待她返家休養,反而催著她趕快找工作好負擔房租。
更讓她無法忍受的,是一旦拒絕上床,丈夫就會以不堪入耳的言語辱罵,像是「等我硬把妳插進去,那妳就告我強姦啊」、「刺妳的過程跟射進去到BB流出來」等等,讓她決定分居,於2018年9月間搬離,並訴請離婚。只是丈夫卻透過電話,持續威脅還誣指她有外遇。
法院審理期間,該名丈夫僅以書狀答辯,強調曾接獲莫名電話,內容皆為妻子與其他男人的性愛對話,因此告訴妻子,有外遇要坦承,沒想到妻子接著就提出離婚要求,他也才會一時氣憤說出不好聽的話。
不過法官認為,勘驗妻子提出的錄音檔案,明顯可證丈夫多次嚴重羞辱妻子,其書狀答辯內容也未提出證據佐證為一時氣憤,顯見丈夫根本無法冷靜自制。
法官認為,夫妻關係難以維持的責任,應歸於丈夫,且訴訟期間,丈夫除了僅提出一次書面答辯狀,自此未再提出外也2次無故未到庭,又未聘請律師,顯見根本無意積極改善婚姻關係的意願,因此判准雙方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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