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沛儀/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今年5月,在台中市北區台灣大道看到一名女子小柔(化名),微醺的躺在椅子上講電話,竟突然色心大起,跑過去就對小柔親下去,得逞後立馬騎車離去,而小柔受不了受到如此羞辱報警,台中地院判李姓男子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5月15日凌晨2點31分許,李男行經台中台灣大道時,看到喝了酒的小柔,正放鬆的躺在路邊椅子上講電話,看到長相美麗的小柔似乎有點不勝酒力,李男竟萌生歹心,先站在小柔後方,趁對方沒有防備之時,直接低下頭親吻小柔的嘴巴,之後便跳上機車趕緊逃離現場。
▲李男看到小柔(化名)微醺偷吻,被判賠5.5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面對突如其來的侵犯,小柔整個人都被嚇醒,馬上跑去報警;而李男到案後,對犯刑坦承不諱,描述的情節與受害者相符,加上有現場監視器影像翻拍畫面為證,訊後被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李男與小柔根本素不相識,卻為了逞一己私慾,趁女方醉酒來不及抗拒的時候偷親嘴巴,但考量到李男犯後態度良好,最終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