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信欽、光申鈺、王郁勳/台北報導
最近有民眾投訴,在停車場租了2年的車位,原本固定停放,但近期改成車牌辨識入場,讓臨停車也可以進去停,導致月租車主有時候沒車位可停,認為自己的權益受損。對此停車場業者回應,有以簡訊告知月租車主,如果未來不符合需求,會配合辦理退費手續。
投訴人林小姐:「他就在我一季還沒有結束的時候,就變成這樣子的方式。」
林小姐很氣憤,即便是假日也不敢把車開出來,就怕回來沒車位,但她明明是買月租型停車位。
投訴人林小姐:「他有提到變月租臨停場,但是他一直沒有提到月租可能會沒有位置,對,是某個半夜回來的時候發現為什麼我進不來,對才發現說原來月租的車主是沒有車位的,可是就是之前都不是這樣子,那他也都沒有正式的通知這件事情。」
位在萬華的停車場有19個車位,自從整地過後,買了2年月租型的林小姐才發現是月租臨停共用,曾經回來沒位可停,業者直接貼出公告。
公告就貼在門口,強調如果月租當天要入場沒位,可以折抵一天月租費,右下角附上大大的笑臉,但投訴人沒車位停真的笑不出來。
消基會執行董事游開雄:「其實這個跟一開始的提供消費契約的本質就不符合,消費者是可以跟消保官消基會申訴,也應該要就這個情況去做改善。」
原本月租停滿一個月進帳7萬2200元,以業者目前臨停方案假日一小時40元無上限,9月有8個六日,只要平均假日車位都停滿12小時,就抵過月租型收費,其他時間都是額外收入。
面對車主投訴,停車場業者表示有以簡訊方式告知,如果車主認為不合乎需求,也會配合專案退費。(殷悅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