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高雄捷運紅、橘二線全線通車屆滿12年,高雄捷運公司與企業工會選定今天進行團體協約第2次續約簽署。高捷勞資雙方也感謝高市勞工局過程中協助,創造幸福工作場域。
▲打造幸福企業 高捷勞資團協續約高雄捷運公司與企業工會14日進行團體協約第2次續約簽署。高捷勞資雙方感謝高市勞工局過程中協助,創造幸福工作場域。(圖/高雄捷運公司提供)
今天簽約由勞資雙方代表包括高捷公司董事長楊岳崑、高捷企業工會理事長陳俊賓,以及高雄市勞工局長李煥熏、高雄市議員吳益政等人出席見證下進行團體協約第2次續約簽署。
高捷公司與企業工會於民國104年4月27日簽訂第一次團體協約,由勞資雙方經過13次充分協商討論,約定條文以保障勞資權益及促進企業永續經營。
簽約後正逢公司經營困頓時期,在高雄市政府各相關局處的督導與大力協助下,勞資攜手合作並朝多角化經營努力,力拚轉虧為盈。公司在營運績效提升之際,也積極改善同仁工作環境,以保障工作安全為優先考量,讓員工深刻感受到公司照顧。
勞資雙方於團體協約合約到期後,即展開續約協商,歷經10次協商和修改後拍板定案,並經高捷公司董事會及企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今天由勞資雙方代表簽約後正式實施,讓公司與企業工會關係更為緊密,彼此對經營權及勞動權相互尊重,讓勞資關係更加穩定和諧。
高捷表示,公司勞動條件一向遵守或優於勞基法規定,這次修約重點主要在於公司營運狀況提升後,將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後因應作法明確規定,為提升員工出勤彈性,也將勞資合作共同向勞動部爭取適用8週變形工時制度,規定於續約後的協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