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實施的公車優惠政策,明年1月起優惠對象將調整,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未來優惠對象限設籍中市的市民及新住民配偶,還有在中市就讀的非市籍學生。
▲盧秀燕說明中市免費公車優惠對象將調整台中市政府實施的公車優惠政策,110年1月起優惠對象將調整。台中市長盧秀燕(右)22日在市政會議中表示,未來優惠對象限設籍中市的市民及新住民配偶,還有在中市就讀的非市籍學生。(圖/中央社)
台中市政府目前實施的雙十公車政策,明年將有變革,交通局長葉昭甫上午在市政會議中專案報告「台中市新公車優惠政策」時表示,原本一體適用的優惠政策,明年一月一日起優惠對象將重新調整,外縣市民眾及外國人未來都將排除。
盧秀燕指出,她上任市長前實施的10公里免費是全世界適用,由市府補貼公車業者,多名台中市議員認為市府補貼外國人及外縣市人搭公車,為何不將預算放在市民身上,所以明年取消非市籍民眾優惠,只限定市民。
盧秀燕表示,節省下來的補貼經費,挪為只要市民超過10公里最多只收10元,就算從市區搭公車到梨山,也只要花10元,所以明年的新政策叫「乘車優惠,市民優先」。但有外地到中市學校就讀的青年學子,也視同市民;另外新市民配偶在等待身分證期間也給予優惠。
至於如何區分搭乘者身分,盧秀燕說,將以電子票證來認定,市民只要持電子票證(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等)到區公所綁定即可,但6到12歲的小朋友,市府會送小朋友一張半價卡,12歲以後半價卡就會自動轉換升級為成人卡。由於公車族主要是學生,避免蜂擁到區公所認定,市府會到學校統一認定。
葉昭甫指出,符合資格的民眾持有電子票證進行綁卡認證後,可優先享乘車優惠,另持有台中市敬老愛心卡者,免經綁定即享有雙十乘車優惠。對於非市民,則依實際搭乘里程計費,而為鼓勵非市民使用電子票證及鼓勵轉乘,刷卡即享有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