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林姓UBer司機在信義區載到酒醉的正妹,卻趁正妹在後座昏睡時,企圖性侵,結果失敗。正妹則是趁機以手機傳訊給朋友「他要強姦我」、「救我」等語,並在下車時趕緊拍下車牌號碼,事後對林男提告。林男否認性侵,但高等法院法官不採信其說詞,依強制猥褻罪將林男判處3年4月有期徒刑。
▲林男趁正妹酒醉企圖性侵,結果失敗。(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2018年12月22日凌晨,林男前往忠孝東路四段統領大樓前載客,已經酒醉的正妹上車,要求林男將她載到新北市中和的住處後,便陷入昏睡,林男也確實將正妹載到指定地點。
但林男見正妹熟睡不起,竟起色心,將車開到附近路邊有草叢處,進入後座,確認正妹不會醒來,關上車門,將正妹推倒橫躺在椅子上,強吻正妹。當時正妹雖然無法立即睜開眼,但已經有意識能掙扎,只是林男掐住正妹的脖子,親她的脖子,還脫下正妹的褲子到大腿處,跨坐在正妹身上企圖以蠻力性侵。
正妹死命掙扎用力踢開林男,林男這才罷手並回到駕駛座。當時正妹驚魂未定,待要下車時卻發現車門打不開,林男則告訴她要去三重,開始開著車亂兜。正妹待車子上了快速道路,便打開車窗伸手扳開門把,威脅林男立即折返回否則她就跳車,林男這才將正妹載回住處。
正妹下車後,隨即以手機拍下林男的車牌號碼,蹲在家門前路邊痛哭,由於就在林男開車時,正妹趁機發簡訊給朋友「他要強姦我」、「救我」等語,友人因此趕到正妹住處,陪同正妹赴警局報案。
庭訊時,林男否認企圖性侵,強調當時正妹叫不起來,他只得打開後車門拉正妹的脖子,但正妹還是昏睡,他只好再想辦法將正妹扶起身,也防止正妹吐在他車上。過程中他一直想辦法叫醒人,也搜了一下正妹的包包,但沒找到證件,可能在扶著正妹時,嘴巴不小心碰到她的臉頰,指甲不小心抓傷她。
原本他再度開車是想要載人到警局,但中途正妹醒了,說要到三重找朋友,一下又說不要了,他才載著正妹回到中和住處。
對於林男的說法,法官並不採信。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將林男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林男並未通過測謊,加上正妹指證歷歷,脖子也經採證發現留有林男的唾液,因此判決林男3年4月刑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