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改「公共電視法」,將公視董事同意門檻從審查委員3/4同意門檻,下修為1/2同意,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今(24)日表示,目前修法內容並非政院版,但尊重立法院提案跟審查的權力。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圖/行政院提供)
公廣集團董監事難產,民進黨立委倡議推動「公共電視法」修法,要降低現行跨黨派審查小組同意權高門檻,疑為董監事派任案解套。國民黨團今抨擊,民國86年公布「公視法」,就訂定四分之三高門檻,時任立委的陳其邁、柯建銘、蘇貞昌都表示贊同;如今執政卻下修門檻,痛批「只要民進黨要過就能通過」。
丁怡銘表示,公視法若要修定會尊重各方意見,及專業審查,目前還沒有政院版草案,現在立法院的草案並非院版,也尊重立法院提案跟審查權力。
現行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董監事由行政院提名,提交由立法院推舉11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審議,經四分之三以上多數同意後,由行政院長聘任;公視董事可提名17至21人,董事長則由董事互選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