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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練字打瞌睡「綁手腳頭壓浴缸」溺斃 狠姨獲輕判8年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新北市40歲女子劉佩雯,不滿15歲外甥練習寫字時打瞌睡、摸魚,竟用童軍繩反綁其手腳,命少年躺在滿水位的浴缸裡,將頭壓入水30秒,隨後自顧自走到客廳抽菸,約3分鐘後返回浴室,卻發現外甥已經溺斃,高等法院考量劉女符合自首要件且有悔意,並獲外甥父親原諒,改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將她判刑8年,案經上訴最高院,26日駁回上訴定讞。

▲15歲少年遭阿姨凌虐,反綁手腳壓浴缸溺斃。(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翻攝pixabay)

判決指出,15歲少年患有輕度智能障礙,常遭家人體罰、毆打,已被社會局列為高風險輔導家庭。2018年6月間,少年因玩火引發火災,導致租屋處不能繼續居住,經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接手安置,去年1月少年生母因病過世,案經社會局評估後,讓少年搬去新北三重,與劉姓阿姨、父親同住。

2019年8月6日晚間,劉女因不滿少年練習寫字時打瞌睡、摸魚,命令外甥半蹲不聽,劉女將外甥叫進浴室,拿童軍繩反綁外甥雙手雙腳,要求躺入裝滿水的浴缸,外甥曾哭求不要,但仍被阿姨頭壓入水中約30秒鐘,怒罵:「你就不乖,這樣有比較舒服嗎?」

隨後劉女逕自至客廳抽菸,即便聽見浴室傳來外甥掙扎聲仍不理會,直到抽完菸約3、4分鐘後返回浴室,發現外甥面部朝下已無氣息,趕緊將人拉起來,並叫救護車送醫,但最後仍回天乏術,檢方依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劉女僅認體罰過當,否認致外甥於死地,法官認定有殺人間接故意,涉犯家暴殺害未成年人罪,因獲少年父親原諒,將她判處12年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劉女改口坦承凌虐,屢次表明希望判死,考量劉女願意接納且照顧少年與少年妹妹生活起居,應不致因管教問題而動殺機,事發立刻報警送醫,無從證明有殺人故意,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且有悔意,改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將劉女判刑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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