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華航張姓機師3年前被空姐控告,藉機將她拉進廁所性騷,並喊「像這樣的姿色在泰國可是國色天香」、「很可口sexy的樣子」,遭法院判賠10萬元,但張姓機師認為,空姐在臉書控訴此事,造成其名譽受損,為此向空姐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酌後,判空姐免賠,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機師主張,2017年10月13日執行職務完畢,從曼谷飛往台北班機上,基於同事情誼,因而向空姐提醒眼角脫妝,空姐不發一語朝廁所走去,約1分鐘後自己也前往廁所更換衣物,2人並無對話,怎料卻被控訴性騷擾。
▲華航張姓機師遭控對空姐性騷,反擊求償百萬。(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翻攝pixabay)
機師表示,空姐不實指控包含華航申訴書指出,他曾向空姐說「喂,你皮膚很白耶,輪廓也深,像這樣的姿色在泰國可是國色天香、超級美女耶…」、「你來你來,你進去廁所,我有事情要跟你說!快,進去!進去廁所!」、「這個妹妹好可愛啊,很可口sexy的樣子,讓人很想啃一口吼…」、「你這個小妖精挺厲害的嘛,把你們客艙經理也搞得心癢癢的呀」等語,甚至將這些話PO在華航空服人員專屬臉書社團《梅花不幫忙》裡,更誣指他有輕生念頭,導致華航高層對他進行適任調查。
機師認為,空姐此舉不但影響他的社會評價,還嚴重侵害他的名譽權、工作權,為此向空姐求償10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也要傳送至華航公司,以回復其名譽。
空姐反駁,台北地院認定性騷擾成立,3年前已判機師賠償10萬元,她依據親身見聞進行發表,而機師在性騷擾案訴訟文件,曾提及「欲至高處跳下去」,並非無端誣陷,她基於飛行安全公共利益,才向華航安全通報系統報告此事,通報系統不具公開性,無公開散布。
台北地院根據判決、貼文內容,認為空姐並非虛構,也符合刑法第311 條所謂「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利益」免責範圍,不構成侵權行為,再者張男曾提出「致法官信」,內容提及自殺身亡外交人員蘇啟誠,更敘及想自高樓上一躍而下之念頭油然而生,並非空姐自行杜撰或捏造,認為機師主張無理由,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