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玉翔/綜合報導
金管會今(29)日對街口投信開罰,核處街口投信罰鍰共計新臺幣300萬元、予以警告處分,並限制相關業務。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董事胡亦嘉職務,以及停止前總經理莊鈜富1個月業務之執行。
▲金管會今(29)日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董事胡亦嘉職務。(圖/資料畫面)
「街口託付寶」爭議,日前遭金管會指出未獲核准後,雙方各說各話,且街口執行長胡亦嘉多次被叫去證期局說明。今日金管會祭出處分。
金管會表示,查核發現街口投信與合作機構提供「街口託付寶服務」,其進行之廣告文宣核有使人誤信能保證獲利及宣稱得提供快速買回服務情事、未經內部簽核及未經董事會決議即與他人合作提供類似快速買回之基金墊款服務、提供金管會之文件有未據實陳述、隱匿情事、未指派具有與被代理人相當資格條件之人員代理,且由同一人同時代理董事長及總經理職務,以及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未公平對待投資人等重大缺失,嚴重誤導投資人,不利投資人權益保障。
對於街口投信違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期貨信託事業管理法規,金管會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期貨交易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作成處分及要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