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8歲高姓女子,因不滿許姓女友遭25歲蘇女辱罵「下海、婊子」等語,她找來方姓男子等5人,將蘇女押走後,用狗繩綁住蘇女,拘禁痛毆近1日,甚至還領走蘇女提款卡內現金,再逼迫簽4萬元本票。士林地院全案審結,依共同恐嚇取財等罪,判高女等5人10月至1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
▲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共同恐嚇取財等罪,判高女等5人10月至1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高女不滿蘇女嗆許女「下海」、「作酒店」、「婊子」等言語,她要求道歉遭拒後,高女找來方男等人,以人數優勢至蘇女任職的火鍋店,強行帶走蘇女和其同事沈女至租屋處。
高女率先甩蘇女巴掌,方男持球棒、徒手痛毆蘇女,其他人甚至拿狗繩綑綁蘇女手部,最後領走蘇女提款卡內8300元現金,再逼迫簽4萬元本票,拘禁約1日後才放人,蘇女返家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事後循線將高女等5人逮捕送辦。士林地院全案審結,依共同恐嚇取財等罪,判高女等5人10月至1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犯罪所得沒收或追徵其價,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