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養生館老闆阿豪(化名),先前委託員工阿賢(化名)在網路刊登性交易廣告,並找來小萱(化名)進行全套性交易服務;桃園地院依妨害風化罪分別判處阿豪及阿賢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阿豪是養生館負責人,卻私自提供性交易場所,還找阿賢在論壇上刊登廣告,內容提及「小隻馬天然木瓜牛奶,驚爆你的視覺感受」等字句,並提供LINE帳號方便聯絡,藉以讓小萱與男客從事全套性交易。
除此之外,3人進一步講好消費方式,按摩為60分鐘1500元,其中阿豪可分得500元,阿賢則是150元,其餘全歸小萱所有,至於全套性交易部分,儘管費用只歸小萱所有,但2人仍可獲得營業收入。
養生館人氣居高不下,隨即引起警方注意,專案人員遂喬裝成男客,進入店內尋求性交易,待小萱嘗試觸碰警員下體時,並詢問對方是否要進行全套性交易時,警方立刻表明身分逮人。
▲養生館老闆委託員工刊登廣告並仲介賣淫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法官認為,阿豪及阿賢容留女子從事性交易,藉以從中牟取利益,有違社會善良風俗,所為實不足取,考量2人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等情況,遂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阿豪及阿賢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