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一名過去任職於食品公司的29歲王姓工程師,疑因缺錢花用,竟在今年2月間,監守自盜,潛入自家公司總經理與廠長辦公室內,共計竊走158萬餘元逃逸,轄區警方獲報後,積極追緝,迅速將王嫌逮捕並移送法辦,事後由於王嫌已與公司達成和解,並已全數賠償完畢,因此台北地院法官依加重竊盜罪嫌,判王嫌6月徒刑。
▲監視器拍下王嫌身影。(圖/翻攝畫面)
據悉,王嫌在新店一間食品公司任職擔任工程師,負責幫公司處理電腦軟硬體等相關業務,沒想到,他竟在今年2月10日晚間9時許,騎著妻子的機車來到公司後,從公司旁的工地翻牆進入公司,進到總經理辦公室,破壞保險櫃竊取總經理私有財物,並從抽屜竊走大筆公司款項現金,接著再進到廠長室竊走公司款項,共計得手158萬1100元。
▲王嫌翻牆進入公司。(圖/翻攝畫面)
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王嫌涉有重嫌,持拘票前往王嫌住處將他逮捕,並起出剩餘的104萬4800元贓款,訊後將他移送法辦。
▲警方查扣部分贓款。(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王嫌有違反著作權法、詐欺、妨害電腦使用等前科紀錄,竟利用職務機會,任意竊取他人物品,未尊重他人財產權,法治觀念淡薄,所為實不足取,但考量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已與總經理、食品公司達成和解,且已全數賠償損失完畢,因此依加重竊盜罪嫌,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警方查扣部分贓款。(圖/翻攝畫面)
▲警方逮捕王嫌。(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