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林彥君報導
國道車禍頻傳,許多駕駛經常因車速過快或是沒有行駛安全距離導致意外的發生,近日還有一名騎士騎到國道造成連環車禍,雖然騎士的行徑令人不解,但有認為,這起嚴重的車禍,與台灣人的道路駕駛觀念不足有關。
▲國道車禍頻傳,許多駕駛經常因車速過快或是沒有行駛安全距離導致意外發生。(圖/資料照)
這名網友在網路論壇《PTT》上,以「為什麼台灣人死都不肯保持安全距離」為題發文,原PO表示自己開車絕對保持安全距離,但每每上國道發現幾乎車子之間都靠很近,或是很多駕駛會硬要快速超車。
▲網友以「為什麼台灣人死都不肯保持安全距離」為題發文,引發網友熱議。(圖/翻攝自《PTT》)
原PO指出,「行駛安全距離是給人插隊的」,但有些駕駛不喜歡給其他車輛插隊,所以就不願保持安全距離,但他表示,台灣人的行車安全觀念需要再加強,如果因為不給別人插隊就不保持車距,在國道上誰也不讓誰非常危險。
▲原PO表示,台灣人的行車安全觀念需要再加強。(圖/資料照)
此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超車沒差 但是拜託先拉好距離提早打好方向燈再來」、「台灣的考照制度要檢討」、「這群人就在趕投胎阿」、「每次開高速公路一定會看到一兩台車狂飆亂鑽」。
但也有網友認為,在高速公路上為什麼硬要超車,「我就不爽被插阿,我幹嘛讓你?」、「光是下交流道,保持車距就被插到飽」、「安全距離會被插到壞掉」、「一直插爆我是要怎麼前進」。
▲民眾在開車時,應保持適當行車安全距離,否則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交通部高公局提醒,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應保持適當之行車安全距離,如未保持安全距離,除了容易增加行車風險外,亦可能因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而被處以新臺幣3,000元~6,000元罰鍰,切莫一時貪快或疏忽,而造成不可預知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