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控訴前夫,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找來徵信業者,在她的車子裡裝GPS監控行蹤,提告妨害秘密。高等法院8月間判決林知延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定讞。台北地檢署執行科7日發出傳票,通知林知延得於10月20日上午10點報到執行繳交罰金。
▲「華南王子」林知延與「新光金公主」吳欣盈的世紀婚姻,最後離婚收場。(資料照/翻攝自林知延、吳欣盈臉書)
全案起源於被稱為「華南王子」的林知延與「新光金公主」吳欣盈於2011年結婚,但王子與公主的世紀婚姻維繫沒幾年便鬧婚變,多次登上媒體版面。
吳欣盈控訴,林知延懷疑她外遇,為了掌握她的行蹤,2013年間接受律師建議,委託徵信業者跟監外,還在她的轎車安裝GPS定位系統,監控、偷拍她,因此提告妨害秘密。
一審林知延獲判無罪,但二審高等法院改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律師劉宗炘與徵信業者則分別被判20天到50天不等拘役。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原判,發回更審。
雖然林知延依舊否認犯罪,但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林知延與律師裝設GPS,確實為了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因此將林、劉2人各判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