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黃韻璇報導
夫妻結婚前一定要考慮清楚,無論是生活習慣、個性、家庭,乃至於雙方性生活是否能和諧都相當重要,否則都可能成為日後爭吵的主因,中國近日就有一起案件備受討論,人妻婚後拒絕和老公有性生活,老公強行發生關係,她憤而將老公告上法院,判決結果引發議論。
據《楚天都市報》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2010年,近日被法律節目《說法》拿來討論,被告人孫建軍(化名)在2006年10月和妻子相識,兩人交往後於2008年結婚,然而在新婚之夜妻子卻拒絕和孫建軍發生性行為,更跨張的是兩人婚後並未共同生活,財產也各歸各。
▲妻子結婚兩年拒絕同房,老公硬上。(示意圖/Pixabay)
直到2010年3月妻子到法院起訴離婚,不過法院認為雙方感情尚未破裂,因此駁回訴求,同年6月孫建軍到妻子工作的單位堵人,強行將妻子拉上計程車,帶到住處毆打並發生關係,直到凌晨警方接獲報案到場救人,同時逮捕孫建軍。
之後妻子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和孫建軍離婚,法院也給出離婚判決,然而孫建軍的行為是否構成「強姦罪」,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建軍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判決罪名成立,孫建軍自願認罪,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然而這個判決卻引發網友討論,表示「婚後女方拒絕同房,丈夫強行算強姦,難道女方就不構成詐騙罪」,直言「不起訴女子詐騙嗎」、「聘金和結婚費用怎麼算」、「男的可以告詐騙了吧」,不過律師也說「如果一直拒絕同房,另一方可以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但結婚並不能剝奪女性的性自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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