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廷/台北報導
康軒文教集團近期可謂風波不斷,在董事長李萬吉因違反居家檢疫被開罰100萬台幣後,一名任職18年的女員工,被質疑是告密的「吹哨者」而遭到群起霸凌,承受不住壓力而離職。然而早在2012年,康軒還傳出曾逼迫一名孕婦離職,對此,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出面說明這起8年前的案子。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賴彥亨表示,在法院判決前,此名勞工並沒有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不過在法院判決後,勞工有針對復職相關事項提出爭議的調解申請,但在調解前,勞方已申請撤案。據了解,這名孕婦後來確實有回去上班,所以應該是沒有爭議。
▲8年前康軒傳出逼離孕婦一事,新北市勞工局出面說明當前了解狀況。(圖/記者林柏廷攝影)
此外,賴彥亨解釋勞方為何在法院判決復職後仍提出爭議調解申請,應該是因為法院判決復職後,資方並沒有告知勞方何時復職及工作內容為何,因此勞方才向勞工局提出調解的申請,不過後來可能雙方自主達成協議,所以勞方才撤案。
根據判決指出,一名陳姓女編輯,自2010年就在康軒任職,平時工作認真,她於懷孕3個月時,就主動向主管通報,懷孕期間也配合派遣,曾2度到新竹支援說明會,雖然因身體情況、被醫生建議臥床休養,但她考量到人力不足,擔心請假影響工作進度,還是忍著不適去上班、也未曾請假。不料陳女的組長、經理,卻以考績未達標準為由,希望她為公司著想「自動離職」,當時陳女已懷孕9個月,因承受壓力而導致出血,被醫生診斷出有早產跡象,陳女無奈只好提出申請產假,不但被駁回、還被主管逼迫休完產假後,要來公司辦理離職。
陳女表示因請假未被核准,所以只能挺著肚子去上班,即便有早產跡象、依舊天天到公司,但主管卻一再要求她辦理線上申請離職,更誇張的是,主管還帶她去見人事部協理,被協理要求當天「一定要選擇自動離職或資遣」,甚至警告如果不做出選擇,就不能離開會議室。陳女因承受不住壓力,在公司內昏厥被送醫,醫師為她緊急剖腹產,而陳女產後罹患產後憂鬱症,她表示,當時書面文件都是受到脅迫而簽,不符合離職手續,認為公司應確認兩造雇傭關係存在,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薪資、育嬰津貼等。
對此康軒則表示,陳女因為在公司期間表達不佳,所以透過主管溝通協調後,才自願簽署書面文件,並同意在休完產假之後,就到公司辦理離職。康軒聲稱,公司內請產假的女員工多達數10人,甚至有人是2度生產請產假,強調依規定都有給予女性員工產假,並無歧視孕婦。案經法官審理後認為,主管以考核不佳為由,要求陳女自動去職,但陳女表明不願離職,主管又依人手不足為由,進一步要陳女提出離職的時間,陳女才會表示產假結束再考慮離職,而當時會談主管也表明,陳女簽署的僅是會議紀錄,非自願離職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