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嘉義一名黃姓女子,在高鐵站買車票時,不滿售票員動作慢怒嗆「XX娘急拜」,遭對方提告公然侮辱,檢警訊問時黃女坦承有罵「XX娘急拜」,聲稱這是他的父親的口頭禪也是俗諺,意指「很急的時候要趕快拜拜」,但法官不採信她的說法,依公然侮辱罪判罰4000元、得易服勞役。
▲黃女辱罵售票員「XX娘急拜」,遭法院判罰4000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
據《聯合報》報導,黃女5月間想陪同兒子北上,2人在嘉義高鐵站大廳購票時,因不滿售票員動作慢,她氣得怒罵「XX娘急拜」,售票員不甘受辱憤而提告。檢警訊問時,黃女坦承犯行,但她卻辯稱:「幹」是指村幹事;「林」是二姑丈的姓;「娘」她對於母親的稱呼;「急」急躁的意思;「拜」要拜拜;整句話的意思是指「很急的時候要趕快拜拜」,這是父親的口頭禪,也是地方俗語,是售票員誤解她的意思。
本案經朴子簡易庭審理後,法官認定,當時黃女對售票員罵的是「XX娘急拜」,是在辱罵對方,而不是急著購票搭車拜拜或口頭禪,因此法官不信黃女說法,即便黃女坦承犯案,卻不願面對自己的過錯,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