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葉姓醫科生2018年時擔任營隊幹部時認識17歲少女,2人逐漸演變為情侶後還發生關係,但少女卻提告葉男性侵,起因是依賴葉男會協助指導課業而讓她不敢拒絕,不過檢方在勘驗通訊軟體聊天紀錄時,發現少女傳送許多曖昧簡訊,例如「我跟前女友誰比較厲害,因為對你的喜歡>對這件事的不喜歡」、「如果懷孕的話你不可以逃避喔,哼,叫你戴你就不戴,你舒服嗎」認定兩人是合意性交,且沒有厭惡情緒,因此將葉男不起訴起處分。
▲葉男被控性侵,檢方查出少女傳曖昧簡訊證他清白。(圖/翻攝自unsplash)
少女當時向警方報案,指出她念大學時因參加營隊認識葉男,兩人進而交往,不過就在2019年10月底時,葉男在她三民區的租屋處強押上床並以手指性侵,同年12月對她強制性交得逞,但從12月起到隔年1月間,葉男利用她對課業需要指導的依賴,再多次對她性侵,認定葉男已犯強制性交及利用權勢性交等罪嫌,希望司法做出公斷。
不過葉男被傳喚時,表示首次性行為是女方到床上又抱又親,便詢問她「是否要做壞壞的事」,沒想到女方仍不罷休,兩人也因此發生性行為,且女方在過程中都沒有拒絕,甚至說自己很舒服,也是在這次事件過後,每次的性行為都有徵得對方同意,少女也因此有他家的鑰匙,隨時可進出,從來沒有要已教導課業為由逼上床。
檢方從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中發現,2019年10月到12月間,兩人聯繫相當頻繁,少女也常傳送許多曖昧簡訊,例如「你害的,腰有點酸,今天有感覺你有溫柔,我有開心,只是很害羞,太害羞了」、「第一次很重要很重要喔」、「怕懷孕啦,現在已經沒有那麼痛了」、「18-25都浪費在你身上,然後25生一個小孩」、「胸部要怎麼變大啦,你只是想揉」、「有時候躺在床上就想到那天的事,哈哈哈哈色鬼」,顯見兩人是熱戀中的對話,且少女並無指責葉男性侵。
檢方進一步指出,少女在2019年12月首次發生性行為前,少女也曾說「沒有一定不可以發生性行為」,加上發生關係後,少女又主動說自己喜歡葉男,對兩人的交往感到很開心並無厭惡情緒,以及在對話中,葉男也沒有說課業輔導再要求少女上床,因此認定兩人合意性交,且性侵罪證不足,對葉男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