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昨(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在道路上,惡意使其他車輛變換車道,或行駛時發生突然任意減速、煞車的挑釁逼車行為,最重可罰二萬四千元,還要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預估半年內將上路。
上圖是一輛被白色小貨車碰撞的轎車,因失去重心整個向右傾斜,從最外車道翻轉180度,碰撞分隔島後翻覆。
這樣的惡意逼車案例層出不窮,未來針對這些道路惡霸將開始依法重罰,立法院24日三讀通過,交通部預估新法將在半年內上路。未來在道路上,任意逼近其他車輛、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讓道,或是任意減速、煞車等,這些惡意挑釁逼車行為,最重可以罰2萬4千元,還要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警方表示:「要常常遇到這種案例,其實在實務上並不常見,往往都是被害人發生以後,他報案,我們警察接到報案後,一定會即時到現場。我們希望民眾,第一個自保以外,另外第二能做搜證的動作。」
此外,自行車等慢車駕駛人,如果在行進間使用手機、平板電腦,又或是酒駕,最高也將開罰600元。(整理:實習編輯張雅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