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大樓裡的樓梯是所有住戶都能使用的,不過若拿來擺滿自己的私人物品,會造成其他住戶的困擾。有一名網友氣憤表示,有住戶在樓梯擺了好幾十盆自己種植的盆栽,且竟然還擺在逃生梯,讓他直呼「真的是有夠自私」。貼文一出後,引起3千多名網友熱議,大罵「直接檢舉,逃生梯擺滿滿很扯欸」、「這是非常致命的危險,檢舉啦!」
▲大樓裡的樓梯是所有住戶都能使用的。(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貼出一張照片,從照片中可以看到樓梯被擺滿了大大小小的盆栽,仔細一數有超過20盆,不過盆栽擺放地點竟然是在逃生梯,原PO氣炸直說「逃生梯擺東西已經很不應該,你還擺到都沒路可以走,真的是有夠自私,以為這樓梯是你私人的開心農場嗎?」
▲逃生梯被擺滿了盆栽。(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貼文發出後,網友紛紛留言「直接檢舉,逃生梯擺滿滿很扯欸」、「這是非常致命的危險,檢舉啦」、「這個要拍照檢舉」、「為了安全絕對要檢舉,不能開玩笑」、「誇張了,樓梯是公共區域,怎能當成自家陽台一樣,擺放花草啊」、「我家最頂樓住戶也是這樣,他是擺鞋子」、「請管理委員會處理,不然直接報消防來開單」。
事實上,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為公寓大廈共有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也不可以為約定專用部分,住戶不可以據為私有。占用樓梯間、走廊通道堆放雜物或鞋櫃,於火災、地震發生時更影響阻礙逃生通道,容易造成傷亡。
若住戶在火警發生時,堆放雜物或鞋櫃已阻塞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的生命、身體或健康者,依據〈刑法〉第189條之2第1項後段規定「阻塞集合住宅或共同使用大廈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亦同」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