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香港親中媒體《文匯報》、《大公報》日前以系列報導方式,刊登「台獨」人士與「港獨」青年在台面會內容,並登出多張偷拍照片,影射《自由時報》資深記者蘇永耀為總統蔡英文「密使」,與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理事長楊月清共同「訓練港獨」。2人痛批遭到誣陷,並對涉嫌偷拍的一統徵信社副執行長等人,與在台港人李彬豪提告妨害秘密。台北地檢署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但強調徵信社不應「為虎作倀」。
▲香港《文匯報》、《大公報》誣指台灣人訓練「港獨」。(圖/資料畫面)
2019年1月間,《大公報》以「蔡密使見學動授獨計」等標題,系列報導有台獨人士在台會見港獨青年,傳授「獨計」等內容。指摘3名港獨人士在楊月清陪同下,到國史館與一「神秘人士」會面1個半小時,該名神秘人士會後手持「獨書」步行到總統府,推論即為總統蔡英文的密使。
同時期《文匯報》也以「學動三成員鬼祟赴台 見獨人 找獨書 領獨旗」等標題,製作相關系列報導。2報皆在文章內容中,刊登場景在台灣的跟監偷拍照,詳細描述照片中人的行動,直指即為台獨成員。
系列報導一出,蘇永耀與楊月清發現自己竟成偷拍照中主角,對此《自由時報》也以「總統密使晤港獨?假的!大公報搞烏龍 偷拍本報記者」為標題,反駁遭到栽贓,強調中港情治人員登堂入室,無孔不入,危害台灣自由民主。蘇男與楊月清也因此報警並提告妨害秘密。
檢警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該些照片拍攝時間約在2019年1月12日、15日,場所除了有國史館的休息區,還有西門町路邊、咖啡廳等地。偷拍者為一統徵信社員工,另又追出係受在台港人李彬豪委託,以1天2萬元代價進行跟監、偷拍,但趙男與員工皆坦承跟監卻否認偷拍。
李男也向檢警表示,是香港某徵信社委由他在台灣尋找徵信社跟監,不知道有偷拍照片,更否認將照片傳回香港。但檢警發現,偷拍現場皆有李男的蹤跡。
檢方認為,李男在台從事與居留目的不符的情蒐工作,一統徵信為貪圖小利「為虎作倀」,為境外媒體情蒐國人行蹤,皆不可取,但因該些照片所顯示之地點皆為公共場所,不符「非公開活動」原則,因此給予李男、趙男等一共11名被告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