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海全、林柏燕/台中報導
公公和媳婦通姦,訴請離婚的不是婆婆而是公公?台中一名賴姓富翁現年73歲,多年前被妻子發現自己與中國籍的陳姓媳婦通姦,便給予4千萬元阻止妻子提告。今年初賴姓富翁向法院訴請離婚,表示兩人已分居多時,但法官判定婚姻破裂為賴姓富翁與媳婦通姦、且仍與陳姓媳婦同住,便判賴姓富翁敗訴。
▲通姦的公公訴請離婚失敗。(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Flickr_www.GlynLowe.com)
10年前賴姓富翁被妻子發現與陳姓媳婦通姦,夫妻倆鬧上法院、提出家暴傷害等官司,賴姓富翁最後以4千萬元向妻子換取不提告。沒想到陳姓媳婦後來產下一子,妻子要求DNA比對後證實並非為兒子和媳婦所生,便怒告賴姓富翁通姦罪,公媳兩人被判3月定讞。目前,賴姓富翁和媳婦共組新家、住在一起,今年初賴姓富翁訴請離婚,但法官認定夫妻倆分居原因為公媳通姦,且公媳事後仍同住,便判賴姓富翁敗訴,可上訴。
▲10年前賴姓富翁的妻子發現他與媳婦通姦。(圖/資料畫面)
賴姓富翁的女兒力挺媽媽,認為判決很公道,因為2002年,賴姓富翁當時幫身心障礙的兒子娶一個中國媳婦,沒想到賴姓富翁竟和媳婦亂倫,女兒表示:「哪有外遇就可以用外遇的理由來說離婚,(媽媽)被趕出來不願意離婚。」
▲賴姓富翁的妻子在DNA比對後,發現孫子為賴姓富翁和媳婦所生。(圖/資料畫面)
僅有國小學歷的賴姓富翁擁有多筆土地、身價上億,當時提到自己的小三媳婦,言語中充滿關愛,但因婚姻破碎的理由為公媳通姦,地院仍判他敗訴。(整理:實習編輯林依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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