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27歲的「騙扁小子」黃琪,本名黃照岡,涉嫌和蘇姓男密友共謀詐騙案遭到起訴,29日上午台北地院再度開庭審理,檢方認為黃琪已養成犯罪習慣,當庭向北院聲請對黃琪宣告強制工作3年。
▲檢方向北院聲請宣告黃琪強制工作3年。(圖/記者楊佩琪攝影)
據了解,黃琪在2018年起,靠著變裝冒充成國泰千金,結識官司纏身的劉姓女商人,騙得上億元;他又在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間,假扮成張清芳及其前夫宋學仁及2人助理,幫忙喬台大醫院病房,安排詹姓友人的母親入住。
黃琪還曾冒用台大校長兼台大醫院醫師楊泮池妻子的名義,向台大校方申請校內網路電話分機;還假冒香港富商李嘉誠的劉姓女秘書及楊泮池等人名義,打電話給中衛公司謊稱李嘉誠有意捐贈口罩,訂購2萬片口罩、酒精棉片100盒,幸虧被及時發現,才沒讓黃琪得逞。
由於本案北院採一庭單獨傳喚一名被告的方式進行,至今黃琪和蘇姓男密友未曾同時出庭。29日傳喚黃琪出庭,檢方指出,根據蘇男供述,他將大筆現金存入戶頭,再轉匯、提款,行為如同車手,因此該把蘇男當成洗錢、詐欺正犯;而黃琪的部分,依據過去經歷,可見他已養成犯罪惡習,因此向北院聲請宣告黃琪強制工作3年。
對於檢方的意見,黃琪並未做任何表示。辯護律師則認為,先前開庭,法官曾要求黃琪考慮認罪,但「黃琪目前仍在考慮」,之後將會於11月4日陳報;至於檢察官聲請強制工作部分,因為當庭得知,黃琪的意見也將在庭後以書面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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