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有「台灣食神」之稱的美食家梁幼祥,被控其開立的「祥鼎康」公司代「祥而盛」公司負責人陳幼祥,將過期魚貨重新貼上有效期限標籤,挨告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方法院一審29日宣判,陳男因認罪,獲得緩刑3年,梁幼祥則獲無罪,全案可上訴。
▲「台灣食神」梁幼祥被控協助「改標」販售過期魚貨,一審法院判決無罪。(圖/中央社)
根據檢方起訴,「祥而盛」公司負責人陳幼祥為販售過期魚貨,自2014年6月24日起,要求員工將冷凍鮭魚、智利鮑魚等魚貨重新貼上標籤。舊標籤上的加工日期變成製造日期,加計2年變成有效期限,販售給知名金色三麥等業者,不法獲利超過455萬。
2016年7月間,陳男再度指示員工,要求把庫存的,將於同年9月7日到期的鮑魚罐頭,送到梁幼祥經營的「祥鼎康」公司,之後由梁幼祥指示員工,將該些共339罐罐頭,重新貼上有效期限2018年5月14日的不實標籤,出貨販售牟利。
檢調於2017年11月10日發動搜索傳喚,當時梁幼祥並未到案,直到檢方發出拘票,梁幼祥主動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諭令8萬元交保。陳男則10萬元交保候傳。
被控協助販售過期商品,當時梁幼祥喊冤,但還是遭到檢方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無法證明該些罐頭皆由梁幼祥的公司代為打印日期,因此判決梁男無罪。至於陳男,考量已經認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給予緩刑3年,需提供120天勞動服役。
根據了解,梁幼祥得知判決結果後感到欣慰,強調終於「沉冤得以昭雪,內心感動涕零」,也強調他沒有放棄傳承台灣的美食文化,未來也會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