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鍾姓女病患控訴台大醫院整形外科醫師黃慧夫,替她做隆鼻手術結果隆成「歪鼻」,除提告詐欺、偽造文書罪外,又加告過失傷害。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鼻子歪了與黃慧夫的手術有關,給予不起訴處分。
▲整形名醫黃慧夫曾感嘆地說「在台灣千萬不要當醫生」。(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鍾女的控訴,她於2019年3月間,找黃慧夫替她動隆鼻手術,一共付了33萬元,結果手術失敗,鼻頭整個歪了。6月間,她再到高雄市找一許姓整型醫師看診,診斷結果指出,鼻軟骨受到壓迫,出現疼痛、歪斜等狀況,鍾女因此對黃男提告詐欺、偽造文書等罪。
許姓整型醫師出庭作證時,表示鍾女的鼻頭確實有歪斜,他也在鍾女的鼻子裡取出隆鼻使用的矽膠填充物。但其實許女已找過多名整型醫師動手術,不見得都是黃男所造成。
檢方則認為,偵查結果已足認犯罪嫌疑不足,因此過失傷害部分,給予黃慧夫不起訴處分。至於詐欺、偽造文書部分,早已於9月間處分不起訴。
黃慧夫曾於11年前為一車禍受傷少年動手術,事後該少年被截肢,對黃慧夫提告業務過失致重傷罪,二審被判4月有期徒刑,且有罪定讞。但因相關法條大法官宣告違憲,黃慧夫也再提出多家醫院的鑑定報告,聲請再審獲准,高等法院於2019年12月間判決黃慧夫無罪。
其實黃慧夫也曾為20名八仙塵暴傷者動手術,雖然獲判無罪,但他感嘆,原本的有罪判決早就毀了他的前途「在台灣千萬不要當醫生」。